关于培育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建设立项协议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17

各学院、教师:
    根据《关于公布培育省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教务函【2009】68号),立项资助的课程须填写课程建设立项协议书。请填写好本通知附件中“一、协议双方”中乙方的有关内容,以学院为单位,一式两份,于2009年6月2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请教学科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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