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学生选课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30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选课办法
教务函[2005]43号

学分制是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规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和考核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在教学环节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学生对所学课程进行自主选择。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选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课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学生一般应按培养计划安排的课程顺序修读,提前修读可能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困难,滞后修读则有可能影响学生按时毕业。
2.认真了解课程的开设情况。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不同,课程安排有所区别。同类课程对不同专业的要求不同,学时数及学分数也不同。选课时应选择本专业培养计划内规定的课程。
3.检查本人学习进度情况。为保证学生在规定的基本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一般在25学分左右,最少不能低于15学分。
二、必修课选课操作流程及说明
教务处将在指定的时间通过选课网站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学生可查阅并进行初选和终选。
1.初选
(1)进入登录页面,输入学号和口令(第一次选课时口令为学生的学号,学生本人选课前先修改自己的口令,以确保数据安全),点击“登录系统”后,进行身份认证。
(2)如果输入学号和口令正确,则显示选课主页面。学生要确认是否是自己的信息。
(3)选择一个模块进行选课。学生可在选定的模块中选择所有规定开设的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及任课教师。
(4)确认选课结果并且要点击页面底部的“确认正确后提交”。如果选课成功,页面会显示“你选的课程已经成功,请按规定时间参加终选”;如果所选的模块已经人满,则提示选择其他模块。
(5)学生初选结束后,管理员要进行后台数据处理,对报名人数大于课程容量的课程进行随机抽签。系统对每位学生选课给以平等的机会,与选课的先后顺序无关。
(6)没有参加初选的学生,由选课系统随机选择模块课程、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
2.终选
(1)进入登录页面,输入学号和口令,进行身份认证,登录系统。
(2)如果初选已经成功,只需要确认提交选择。如果初选有部分课程没有成功,需要选择其他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选择后,点击页面底部的“确认正确后提交”。
(3)终选结束后,由管理员进行后台数据处理。
(4)没有参加终选的学生,由系统根据初选情况随机处理,选择模块课程及任课教师。
三、公选课选课操作流程及说明
教务处在每学期初公布本学期公选课课程安排及选课时间,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按提供的地址登录到选课系统进行选课。选课分为初选和终选两个阶段。
1.初选
(1)进入登录页面,输入学号和口令(第一次选课时口令为学生的学号,学生本人选课前先修改自己的口令,以确保数据安全),点击“登录系统”后,进行身份认证。
(2)如果输入学号和口令正确,则显示选课主页面。学生要确认是否是自己的信息。
(3)选课。学生根据学习安排,从课程列表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合适的时间及任课教师。
(4)确认选课结果并且要点击页面底部的“确认正确后提交”。如果选课成功,页面会显示“你选的课程为××等,请按规定时间参加终选”。
(5)初选调整。为了使选课更有针对性,我校实行试听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课情况进行一周的试听,根据试听结果在指定的时间进行初选调整。
(6)初选结束后,管理员要进行后台数据处理,对报名人数大于课程容量的课程进行随机抽签。系统对每位学生选课给以平等的机会,与选课的先后顺序无关。
(7)没有参加初选的同学将没有选课记录,不能参加终选。
2.终选
(1)进入登录页面,输入学号和口令,进行身份认证,登录系统。
(2)如果初选已经成功,只需要确认提交选择即可;如果初选没有成功,需要选择别的课程教师和上课时间。选择结束后,点击页面底部的“提交选择”。
(3)确认选课结果。点击页面底部的“确认正确后提交”。
(4)数据处理。没有参加终选的学生,由系统删除原来的初选记录。
四、无论是必修课还是公选课,学生必须在选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选课系统操作办法,在指定时间内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要及时上网查对自己的课程表。学生选课结果一旦确定,不得退选、改选或加选。未经教务处批准,学生自己加选、改选的课程所学学分无效。
五、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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