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届本科生核对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学分的通知

发布者:周晓宇发布时间:2024-03-11

各学院:

为保证2024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已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确保学院上报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标准的准确性,针对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变化,现组织学院与学生开展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说明

根据《关于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一步修订的指导意见》(教务函〔201926号)文件,各学院根据各专业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创新创业模块和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公选课)的不同要求设置审核标准,不再单设创新创业模块的统一按公选课审核。

(一)创新创业

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模块,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如《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两部分,课程性质为创新创业。

(二)公选课

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如《中国传统文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及学生自选的公选课,课程性质为公选课。

二、相关工作

1.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告知学生创新创业与公选课应修学分。

2.学院核对创新创业与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中的必修课程的课程性质是否为创新创业与公选课,不一致的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课程性质修改申请审批流程》(附件)提交修改申请。

3.学生查询个人成绩,根据学院下发的应修学分核查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关通知选课修读。请重点核对是否存在同一门课修读两次的情况,同一门课保留最大成绩,学分只统计一次。

三、毕业资格审核

毕业资格审核标准中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包含必修、选修及实践等课程性质)。

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均须达到毕业要求,多修读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可顶替公选课学分,毕业资格审核时合并计算,不需要进行课程性质修改。创新创业与公选课均不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课程性质修改申请审批流程.doc


                                         教务处

                                      2024年311


Copyright © 2018 山东理工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