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教学科考试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30

院部教学科考试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
教务函[2006]153号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或注意事项
1
课程结束前五周
组织系(教研室)收集考核大纲,并对考核大纲的制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2
课程结束前四周
组织老师命题
 
3
课程结束前三周
聘任监考教师,安排考场,并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
 
4
课程结束前两周
督促教师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整理教学日志,统计平时成绩,进行试卷印刷、装订等,并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安排(包括领导巡视、学生考前教育等)。
1.考场安排情况、2.考试组织安排情况、3.监考人员情况、4.考场巡视安排情况等
5
期末考试前两周
统计本学期院部安排的考试,并将汇总表(纸质、电子稿)送教务处考务科。
 
6
考试
做好各项协调工作,随时了解考场信息,处理特殊情况,并做好记录
 
7-1
考试结束后
组织各系(教研室)教师进行阅卷,复核、进行成绩分析、成绩输入等工作,要求强化时间观念,强化质量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工作
根据各院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并对教师进行培训,保证每位教师都清楚做什么,怎样做
7-2
考试结束后
组织各系(教研室)进行考试总结,全面总结考试情况,包括命题、试题质量、考试成绩、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等
每个教研室(系)都要有考试总结
7-3
考试结束后
收取试卷,进行统一归档,填写归档清册,合理存放,保证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所需要的试卷
对照《教师考试工作自查表》检查每一项内容,确保无误,并注意各个材料之间要协调、一致
7-4
考试结束后
进行考试总结
参照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教务函[2006]141号)客观地对本次考试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考试总结于下学期第一周送教务处考务科,同时发电子稿
 
二○○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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