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06]114号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重要标志。为了落实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我校的课程建设力度,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共享和应用,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实施院(部)级精品课程建设及教学资源上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制订本院(部)精品课程建设规划(2006年11月20日前报物理学院电教与CAI中心,联系电话:2780031)。各院(部)根据专业学科分布发展情况以及对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结合院(部)定位与特色,在原有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每个专业规划并申报4—5门精品课程建设(面向三个专业以上开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必须申报),以点带面,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2、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包括: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内容及计划、完成成果、主要措施等。
3、精品课程建设要符合《山东理工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标准》,设计模板可参考学校精品课程网站http://jingpin.sdut.edu.cn 已经上网的课程,课程设置至少应具备“课程介绍”、“教学大纲”、 “师资队伍”、“电子教案”、“网络课件”等相关内容,有条件的可设置“视频材料”、“交互教学”、“教材建设”等。
4、精品课程分期分批建设与上网(2006年12月—2007年5月)。课程组教师要在课程负责人的主持下,按照既定的课程建设规划,实施责任课程的建设并上报(省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要首先上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上报课程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者按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管理,立项后每门课程先给予500元的经费支持,验收合格后再给予500元的经费支持,全部课程都挂接到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在线”网络教学资源平台上,以形成第一课堂、网络课堂、自习、考核等立体式开放性教学模式,大力提倡和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5、校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将从网络教学资源中的课程择优推荐,从而建立切实有效的课程建设激励和评价机制。
6、基础课程可根据开设内容单独申报。
7、各院(部)系、教研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规划,合理部署,保证课程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网络课程建设立项任务书.doc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