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
关于进行学分制改革的请示
鲁理工大(筹)政发[2002]32号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理工大学已获正式批准,学校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任务相当艰巨,实行学分制是进行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对于学校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目前,国内高教界都在研究学分制问题,许多知名高校都已经实行了学分制。近一个时期以来,我校就如何深化教学改革、实行学分制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地探讨,并为实行学分制做了较长时间的准备和试点工作。我们认为,学校合并组建伊始,旧条条框框不多,有利于进行大力度改革,目前,实施学分制的条件、时机已基本成熟。因此,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改革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1),计划从2002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
我校学分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高考文理分类不分专业招生,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和规定办法自主选专业制;弹性学制;选课制;重修制;实验室开放制;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制(内容详见附件1)。
为了论证方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方案》,我校组织了以山东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陈建安为组长的省内高校6人专家组,对《方案》进行了专题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方案》“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较为科学合理,”建议实施。
但由于改革的力度比较大,《方案》中涉及的一些问题政策性比较强,实施后产生的校内外影响也比较大,譬如只按文理大类、不分专业招生,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和规定办法选择专业;实行双专业和双学位制;按学分收费等,因此《方案》的实施需要报请教育厅批准。特此请示。
当否,请批复。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改革方案 附件1.doc
2.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改革方案论证意见及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改革方案论证会专家名单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