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2006]33号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为促进我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发展,落实校、院(部)两级教学管理、实现教学重心下移,推动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严格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我校院(部)日常教学管理评价办法。
一、院(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的目标
作为学校教学宏观管理的手段之一,促进各院(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同时也将其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搞好教学基本建设的依据和自检的标准。
二、院(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的原则
必须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客观反映院(部)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同时也要考虑各院(部)的特点,确保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的可评比性、可操作性。
三、院(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的指标体系
学校对院(部)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价是一种综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教学队伍管理、教学规范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等五个一级指标(包括11个二级指标)和一个加分项目(见附件),每个二级指标分为 A 、 B 、 C 、 D 四个档次,总分值 100 分。其着眼点在于充分反映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评价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各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估,促进教学建设与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院(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的实施
1. 每年进行一次院(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学校对院(部)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价工作,由分管教学的校长负责,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价专家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2. 各院(部)须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根据本办法,参照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开展自评,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评情况和结果用书面报告形式上报教务处,提供给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专家组查阅。
3. 教学评价工作的主要形式有:听(听院(部)领导汇报),看(评委分重点按评估内涵检查核实),问(院(部)领导接受评委的询问),议(被评单位人员回避,评委分项评议),评(评委按内容要求公正客观地评分),反馈(组长负责将评估意见反馈给被评院(部)领导)。
4.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由分管教学的校长在教学管理工作会议上向院(部)主要教学管理工作人员通报,并提供给学校对院(部)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作为院(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5.通过评价,使各院(部)认清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制订相应措施,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对评价优秀者,学校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评价较差的院(部),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院(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doc
200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