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青年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校确定每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 参赛条件
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本学期承担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课堂教学任务,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有创新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参赛课程为当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 参赛程序
1.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讲课比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阶段主要由学院(部)组织进行,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
2.各学院(部)组织发动教师在本单位报名,同时将预赛报名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院(部)应成立预赛听课评议小组,预赛要采取听课考核与集中比赛相结合的方式。经过综合评审后,按学校要求推荐参加决赛教师,并将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及初赛成绩和教师本人填写的《山东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竞赛申报表》一起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学校将集中时间和地点,以讲课的方式分组进行决赛。参赛教师应按20分钟准备讲课内容,鼓励使用多媒体课件等先进教学辅助手段进行授课。
三 竞赛办法
1.根据学科特点与抽签相结合的方式分组进行比赛。原则上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高一档次的奖项评不出时,名额可以用于低一档次。
2.评分采用百分制。参赛教师要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清晰、准确、精炼,在讲授过程中应能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合理运用辅助教学手段。专家组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得分现场公布。
3.为达到比赛、交流和观摩相结合的目的,决赛期间,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全部参加观摩听课。
四 荣誉与奖励
1.比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获奖情况将记入教师教学档案。
五 其 他
1.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务处
200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