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张鹤方发布时间:2020-04-17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课程信息化教学实施意见》(鲁理工大政发〔201646号),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做好信息化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现组织开展混合式教学项目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已建设与实施两轮及以上混合式教学改革的项目可提出验收申请,其中2016年立项的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第四批)必需参加验收。

1. 项目负责人根据《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自评,自评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方者可提出验收申请。

2.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自评表及网络教学平台内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审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把佐证材料上传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中;评审期间请项目负责人把课程以及相应栏目公开,以免影响评委线上评审。课程与栏目公开的具体操作方法为:“课程建设——栏目设置——栏目开放,把课程开放范围设置为完全开放”,并允许登录用户访问相关栏目。

3. 学校抽取部分课程进行公开线上答辩;参加答辩的课程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具体答辩课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2020430日前将单位汇总表(附件1)、自评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命名为“验收+学院”发送至etc@sdut.edu.cn

二、中期检查

未参加验收的第五批、第六批和第七批混合式教学改革立项均要参加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学院在2020530日之前,将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命名为“中期检查+学院”发送至etc@sdut.edu.cn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评价标准(试行)》,混合式教学类项目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的课程为验收通过;评价等级是中等或不及格的课程为验收不通过。

2. 验收通过的课程需持续保持改革良好势头,继续提高课程教学效果,3年内评价等级要保持良好及以上。

 

联系人:吕滋建 张鹤方    电话:2780031

 

                             教务处

                                 2020417


附件1: 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xlsx

附件3: 学院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4: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第四、五、六、七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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