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秋季学期开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务函〔2020〕1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学期初修订并提交的是春季学期开课课程的教学大纲,请利用暑假将秋季学期开课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认真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秋季学期开课的课程,及上次修订不够完善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和实训课程均应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内实验、实习和课程设计要纳入到整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整体制定。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和修订要求具体见《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务函〔2020〕1号)。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尤其是跨学院开设的课程,要明确课程负责人及大纲修订执笔人,便于学生所在专业认证工作所需材料的协调。
3.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要根据不同专业类的培养需求和专业认证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4.请以教学系(室)为单位,组织研讨和论证,请各教学系(室)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认真审核,保证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的质量。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7月20日—9月4日,请各课程负责人利用暑假时间,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2.2020年9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课程大纲电子版以“课程编码+适用专业”形式命名,与课程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jxyjk@sdut.edu.cn。
3.请同时报送纸质版本单位教学大纲修订情况说明(见附件2)。
联系人:郑家文 联系电话:27-86607
教务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