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美育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者:刘焕亭发布时间:2020-12-01

关于印发

《山东理工大学美育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务函〔201971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山东理工大学美育教育工作方案》业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务处

                                                          2019713


 

山东理工大学美育教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教育工作,推进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美育工作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美育育人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和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实施体系,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其人文素养。

二、组织机构

1.美育教育委员会。为加强对美育教育工作的规划、领导,学校成立了美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美育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美育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划和统筹我校美育教育工作,构建完善的美育教育实施体系;领导和组织全校美育教育工作课程设置和各项相关活动的开展,领导和组织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评估等。

2.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部。为加强公共艺术类课程建设,学校设立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部(名单见附件),教学部办公室设在美术学院。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分别任主任、副主任,成员包括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鲁泰纺织服装学院等承担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教学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艺术类课程建设与改革,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落实课程教学任务;负责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建立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团队,建立相互听课、评课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等。

3.公共艺术类课程的管理由美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具体负责。

三、工作内容

1.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规划,提出美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对美育教育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及提升。

2.课程建设与改革。建设与引进并举,加大《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等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的建设,及作品赏析、艺术史论、艺术批评、艺术实践类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的建设,引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美育教育课程资源。鼓励教师对公共艺术类课程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加大公共艺术类课程对学生的吸引力,提升美育教育效果。

3.深化学分制改革。要求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并修读一定学分的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

4.持续改进。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相互听课评课制,制定公共艺术类课程评优办法,启动公共艺术类课程评优评比,对公共艺术课程年度教学进行总结,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共艺术类课程的教学质量。

5.艺术实践。加强艺术实践的规划、设计与指导,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实施体系,充分发挥艺术实践在美育教育中的作用。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部成员名单

 

 

 

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部成员名单

 

公共艺术类课程教学部挂靠美术学院,教师由相关学院的专任教师组成,人员组成如下:

  任:吕群星(兼)

副主任:张冰(兼)

成员:张冰、陈晓宇、董蕾、贾剑蕾、李梦洁、于小青、张凯、丁泉杰(音乐学院);吕群星,刘佳帅,金蕾,孙海燕,王军,巩绪发,张光远,殷文娜(美术学院);张玉霞,杨金芳,郭晓丽,柏秀叶(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汤爱青(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办公室设在美术学院,刘佳帅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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