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一步修订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刘焕亭发布时间:2020-12-01

关于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一步修订的指导意见

(教务函〔201926号)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要求,推进 “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知识结构,深入推进我校专业认证工作进程,强力推动专业内涵建设,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专门知识、有实践能力、有健康身心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培养方案应当结合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工科专业要符合国际实质等效专业认证要求,师范类专业要符合教育部关于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

2.培养方案应当符合学校“五有”人才培养总目标,进一步凝练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凸显专业培养特色、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落实国际化教育理念。

3.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要在重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培养的同时,科学地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突出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要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认真分析各门课程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情况及时更新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内容。

4.学院需选取三所国外高校和三所国内高校对标调研,借鉴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并集中组织学习“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及有关文件,认真分析现行培养方案的运行情况,广泛听取本专业师生、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合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在调研、讨论及修订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院教授委员会及专业责任人的作用。

三、修订内容

1.准确描述“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需求,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分项描述“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支撑培养目标,并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素养。

3.反向设计课程体系。课程体系能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并符合认证要求,课程体系设计要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要进一步厘清每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对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建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制定“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的实现矩阵和“修读课程-毕业要求”对应矩阵。

4.优化学分分配比例。各专业核心课程及学分应根据《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进行调整,所有工科专业、师范类专业的课程模块学分比例要符合认证要求。自然科学类专业建议修读学分为160165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建议修读学分为150155学分。实践学分理、工、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0%,文、法、经济、管理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适当增加选修课比例,各专业选修课比例不少于总学分的30%

5.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各学院应在培养方案修订基础上,对所有本科专业制订好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培养方案,为学生跨学科交叉修读、多样学习提供平台。鼓励各专业推出促进学生复合成长的辅修新项目,实施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基本框架

1.培养目标:对本专业学生毕业5年左右应达到的职业状态或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毕业要求:对本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的知识、能力的具体描述。

3.课程设置:主干学科,本专业的核心课程群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4.毕业及学位要求: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修业年限,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类型,原则上与学科门类一致。

5.泛学习:对跨学科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修课要求的描述。

6.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课程体系以及所含课程建议修读学期。

7.工科专业和师范类专业的需要提交“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附件1)和“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对应矩阵”(附件2

五、时间安排

1.时间进度

322日前:学院部署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422日前:学院提交各专业的新增课程申请表。

520日前:学院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并组织论证,将各专业完整的培养方案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

523日前:学院将审核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教务处,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

613日前:学校组织论证并形成终稿。 

另: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和鲁泰纺织服装学院的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中,技能课请用符号“#”标注在课程名称后面。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家文  郑兆青  

联系电话:278037880378,278016889168

附件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方案(理工科专业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2: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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