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理工大政发〔2018〕130号)
各学院、研究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部: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业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理工大学
2018年7月13日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山东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方案》(鲁理工大政发〔2017〕149号)精神,提升“五有”人才培养质量,建立本科专业建设、评估、认证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及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推进学校专业结构优化和“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树立“质量为王、标准为先、使用为要”的标准意识,建立“兜住底线、保障合格、追求卓越”的三级建设发展机制,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过程性原则。引导专业重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实现,关注目标实现的过程要素,以过程管理保质量,以校内评估抓常态,以专业认证上水平,以持续改进为动力,以特色建设促发展。
(三)主体性原则。学校是组织评估工作的主体,学院是专业建设的主体,在遵循专业建设普遍规律的基础上,兼顾各专业间的差异和特点,引导专业找准定位,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四)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对于专业建设管理中可以量化的指标作为定量指标,不可量化的指标作为定性指标。定量评估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的数据为依据,定性评估通过专业汇报和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周期及范围
专业评估4年为一个周期,覆盖当年度有毕业生的所有本科专业。参评专业1年为评估年,1年为整改年。
当年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参加评估;通过专业认证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或者当年申请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不参加评估。
四、评估指标体系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及水平、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条件、学生发展、教学管理、问题及特色等评估要素。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评估指标体系将根据学校发展阶段和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评估程序
(一)专业自评
学院要认真学习《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照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建设情况开展自评,总结成绩,凝练特色,查摆问题,撰写并提交《****专业自评报告》。
(二)自评报告评审
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进行通讯评审,重点对专业自身建设的过程、措施、质量和水平以及专业自评报告质量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
(三)现场考察
学校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各专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方式包括听取专业建设情况汇报、调阅相关教学资料、召开座谈会及访谈等。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
(四)形成评估结论
自评报告评审结果、定量评估结果和定性评估结果满分均为百分制,三者按照3:4:3的权重形成专业评估成绩,并确定评估等级。评估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参评专业数的30%。90分及以上且排名前30%为优秀;75分及以上且非优秀的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且不足75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给予黄牌警告。评估结论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根据评审专家的书面意见形成《****专业评估报告》并及时反馈到学院。
(五)持续改进
学院根据《****专业评估报告》,撰写《****专业整改方案》,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学院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并按要求提交《****专业整改落实总结报告》。学校将适时进行整改专项检查。
六、结论应用
专业评估结果作为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专业分类及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依据。
评估结论为“优秀”的专业,在下一届评估中简化程序,根据专业自评报告和定量指标进行评估,按照4:6的权重形成专业评估成绩,等级为“优秀”的不占优秀名额。“优秀”专业应积极参加专业认证,通过认证的直接认定为“优秀”,有效期内不再参加校内专业评估。
根据省教育厅“突出特色、科学布局、主动调优、控制规模”的专业设置原则,学校将在“合格”及“不合格”的专业中,对没有办学优势且社会需求不大的专业进行合并或撤销,连续两届均受到黄牌警告,将暂停专业招生。对于适应社会需求、符合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的专业,学校将在政策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强化专业建设。
七、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战略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院级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专业评估专家库
遴选组建专业评估专家库,参与校内专业评估相关工作。专家成员由校内副高以上专任教师、校级教学督导专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外同行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评估专家学习培训交流活动,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将在每届评估通知中补充说明。
(二)本方案由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体系
2.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定性指标体系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定量指标体系
包含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8个观测点。由《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中的数据以及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等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定量指标中各观测点的基准数据和专业现状数据。定量评估在专业评估系统中进行。
定量指标满分为100分。在评分说明中列出了各观测点的基准分和最高分,评分是在基准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或者减分,最后得分是加减之后的代数和,不超过该观测点的最高分值。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客观性评估指标 | 得分 | ||
观测点 | 评分说明 | 指标解读 | |||
1. 师资 队伍 结构及教学水平 (30分) | 1.1 数量 结构 与 访学 交流 (18分) | 〔1〕专任全职教师数量(3.2分) | 基准分为1分。高于国家标准1名加0.2分,低于国家标准1名减0.2分。最高3.2分。 | 国家质量标准中规定的专任教师数,应包含招生每增加一定数量所需增加的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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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师比(3.6分) | 基准分为2分。高于国家标准每0.5个点减0.2分,低于标准每0.5个点加0.2分。最高3.6分。 | 见专业类国家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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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任教师高级职称结构(3.6分) | 基准分为2分。高于国家标准每0.5个百分点加0.2分,低于标准每0.5个百分点减0.2分。最高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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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任教师硕士、博士学位比例 (3.6分) | 基准分为2分。高于国家标准每0.5个百分点加0.2分,低于标准每0.5个百分点减0.2分。最高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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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流与社会 服务(4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专业教师出国访学半年以上1人次加0.2分;主办过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教学)会议1次加0.5分;通过面向社会组织的学科专业培训、讲座或其他形式进行的社会服务活动1次加0.3分。最高4分。 | 由学院提供情况汇总,相关部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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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学情况及 教学荣誉 (12分) | 〔6〕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比例(3分) | 基准分为2分,基数为95%。每提高0.5个百分点加0.1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0.1分。最高3分。 | 近三年平均值;包括本专业受聘的所有在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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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授课质量 (2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专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90分以上比例超过学校平均比例0.5个百分点加0.1分;低于75分1人减0.1分。最高2分。 | 90分以上比例取近三年平均值;低于75分人次指近三年累计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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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3分) | 基准分为1分。专任教师中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0.5分/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0.5分/队,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团队0.3分/人(/队)。最高3分。 | 同一人或同一团队按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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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师个人奖励(4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获得省级奖励0.2分/人次,校级奖励0.05分/人次。最高4分。 | 教师个人奖励包括讲课比赛、课件大赛、微课制作大赛、奥琦玮奖教金等,由教务处认定,不含教学质量奖以及其他观测点中包含的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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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建设与改革 (30分) | 2.1专业建设显性成果及荣誉 (15分) | 〔10〕特色专业 (2分) | 基准分为0.5分。国家级0.7分,省级0.3分,其他省级以上称号或试点工程项目0.3分/项。最高2分。 | 同一类荣誉按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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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过专业认证(5分) | 国际5分,国家3分,省级2分。最高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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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专业课程建设成果(8分) | 基准分为1分。课程建设成果为国家级2分/门,省级1分/门。最高8分。 | 指本专业所承担的课程建成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双语示范课程、规划教材等课程建设成果。同一门课程按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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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学研究与成果 (15分) | 〔13〕教学改革立项(5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教改立项,国家级1分/项,省级0.5分/项,校级0.2分/项。最高5分。 | 主要指教务处组织立项的各类教学项目。本专业教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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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教学成果奖(4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本专业教师首位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2分/项,省级一等奖1分/项、二等奖0.5分/项、三等奖0.3分/项,校级0.1分/项。最高4分。 | 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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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教改论文 (3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本专业教师首位发表核心期刊0.3分/篇,普通期刊0.1分/篇。最高3分。 | 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论文,与本专业教学无关的论文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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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材与讲义(3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本专业教师作为主编出版教材0.3分/门,副主编0.1分/门;投入使用的讲义0.1分/门。最高3分。 | 通过教务处印刷发放给学生使用的讲义,其他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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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条件 (10分) | 3.1教学条件(10分) | 〔17〕教学设施要求、信息资源要求与教学经费要求(10分) | 基准分为10分。专业差异较大,国标中有具体数据要求的条件,有1项不达标减2分。全部达标10分。 | 根据国家质量标准中有数据标准的条件逐项考核。非数据描述的教学条件在定性指标中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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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发展 (30分) | 4.1生源质量(3分) | 〔18〕第一志愿 报考率(1.5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两年第一志愿平均录取率基数为50%,每高于10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10个百分点减0.1分。最高1.5分,最低0.5分。 | 〔18〕 〔19〕只采用山东生源作为考核指标的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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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录取分数线(1.5分) | 基准分为1分。专业录取分数超过学校该科类(文科、理科)平均录取分数线加0.02分/1分,低于平均录取分数线减0.02分/1分。最高1.5分,最低0.5分。 | 音体美参照全省平均专业录取分数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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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毕业与就业情况 (12分) | 〔20〕近三届本科生首次毕业率 (3分) | 基准分为2分。基数为90%,每高于2个百分点加0.2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减0.2分。最高3分,最低0.5分。 | 招生就业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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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近三届本科生首次学位授予率(3分) | 基准分为2分。基数为90%,每高于2个百分点加0.2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减0.2分。最高3分,最低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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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就业质量 (3分) | 基准分为2分。年度就业质量得分=2+核心就业质量人数/当年学院毕业生数,取近三年就业质量得分平均值。最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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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近三届本科生就业率(3分) | 基准分为2分。近三年应届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基数为90%,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减0.1分。最高3分。 | 招生就业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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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身心 与 文化 (5分) | 〔24〕健康标准 合格率(1分) | 基准分为1分。学生健康标准合格率基数为95%,近三年本专业学生健康标准合格率平均值95%以上得满分1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减0.1分。 | 体育学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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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文体活动 奖励(2分) | 近三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文体活动获得二等奖以上,得0.1分/项。 社会实践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并顺利结项的,每支团队得0.1分。 最高2分。 | 文体活动是指本专业以外的文体活动,不包括艺术专业参加艺术类活动,体育专业参加体育竞技类活动。 由学生处、团委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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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情况 (2分) | 年度专业学生人均第二课堂学分获得量3分及以上得1分;2分及以上,不满3分得0.7分;2分以下得0.5分。 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项目年均签到率80%及以上得1分;60%及以上,不满80%得0.7分;60%以下得0.5分。最高分2分,最低分1分。 | 年度专业学生人均第二课堂学分获得量计算依据“到梦空间”记录数据,以专业学生年度获得学分总量除以第二课堂成绩单覆盖专业总人数为结果。 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项目年均签到率计算依据“到梦空间”记录数据,以学院各项活动签到率的平均值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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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创新能力 (10分) | 〔27〕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和专利情况(5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者发明专利加0.1分/篇(项),非核心期刊论文或实用新型专利0.05分/篇(项)。最高5分。 | 由创新创业学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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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参加科技技能竞赛活动情况(5分) | 基准分为1分。近三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竞赛获奖学生比例每提高5个百分点加0.3分 ;近三年学生参与校级及以上创新竞赛活动的参与率基准为30%,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0.3分。最高5分 | 获奖学生为证书中额定人员。获奖学生比例=获奖学生数/本专业学生总人数; 参与率=参加竞赛活动学生数/本专业学生总人数。 竞赛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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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教师的观测点,均指本专业专任教师名单中所有教师,同一学院教师只能归属一个专业。
附件2
山东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定性指标体系
包含6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25个观测点。专家根据专业负责人汇报、现场考察、座谈会等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观定性评估指标 | 得分 | ||
观测点 | 评分说明 | 指标解读 | |||
1.专业定位与建设规划 (20分) | 1.1 专业定位与培养 方案 (10分) | 〔1〕专业定位 (4分) | 专业定位清楚、准确,能够较好符合学校重点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 应与国家质量标准进行对标分析,找出优势和不足,同时体现与学校定位的吻合程度。 人才培养方案以2017版为主进行分析, 体现出对培养方案的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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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才培养方案(6分) | 培养方案既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又体现“五有”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分结构合理,执行情况好,培养方案修订和执行能够体现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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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设规划与效果(10分) | 〔3〕建设目标与 规划(5分) | 有近期和远期专业发展规划,论证充分,目标和措施清晰,符合学校总体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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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成效 (5分) | 能够完成专业建设规划,建设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建设成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和“以产出为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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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及 教学 水平 (14分) | 2.1 师资 队伍及 教学 水平 (14分) | 〔5〕师资队伍 建设(6分) | 有明确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执行好;有教学团队建设规划,团队建设有成效;重视年轻教师的培养,成效显著;包括青年教师导师制、传帮带、进修助课、实践锻炼、讲课比赛、领导听课、同行听课等方面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根据专业需求聘任兼职教师,并参与教学。 | 客观指标中没有体现的关于师资队伍的情况及特色均可在此描述。 有的专业在国家标准中对兼职教师比例有要求,请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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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研及转化 支持教学情况 (8分) | 教师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比例高;通过不同形式转化支持教学,如形成教学案例、写入教材、学生参与项目、指导竞赛、学生创新创业等形式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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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过程及教学 效果 (32分) | 3.1 课程 建设 (20分) | 〔7〕课程建设 规划(4分) | 学院有课程建设规划,建设思路清晰,规划科学合理,学院有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执行良好,成效显著。 | 有整体情况分析,有亮点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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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课程标准 (4分) | 课程标准充分体现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支撑,学生能够充分了解课程学习目标;严格执行,并定期对课程标准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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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材或参考书开发与选用 (4分) | 近三年有重点支持特色教材或参考书开发的规划与措施,成效显著;有科学的教材或参考书选用制度,执行严格,能选用同行公认的高水平教材,使用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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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网络资源建设及应用(4分) | 所有专业课程教学资源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资源类型丰富,包含教学课件,案例、音视频、动画、微课、试题库、试卷库等;资源更新及时;应用效果好。 | 课程资源建设是条件,应落实到应用上。应分建设和应用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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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4分) | 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评价方式的改革,多种形式全面评价学生的知识、态度和能力。 | 既要有全面总结,又要有实例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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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实践 教学 (12分) | 〔12〕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4分) | 注重加强实践教学一体化建设,体系设计合理,注重内容更新,有规划、有制度保障和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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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验教学 (4分) | 实验室建设规范,有制度有落实。实验教学资料齐全,按计划执行;实验报告批阅认真;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占实验学时总数的比例高,效果好。 | 重在制度建设、过程规范、执行严格、成效显著与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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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实习与实训(4分) | 实习与实训有严格的运行制度,大纲、报告等教学文件齐全,过程规范,成绩考核规范严格,实习效果好。 | 重在制度建设、过程规范、执行严格、成效显著与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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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4分) | 〔1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质量(4分) | 有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措施,执行好; 选题科学、合理,结合社会经济需求,能够做到一人一题,且各不相同;存档材料齐全,严格遵照答辩程序,评分合理;指导教师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根据以上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 重在制度建设、过程规范、执行严格、成效显著与持续改进。 以查看毕业设计资料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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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管理 (20分) | 4.1 专业 事务 管理 (14分) | 〔16〕制度建设 (4分) | 在专业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有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规范专业建设,规范系部管理、激励教师投入教学等方面。包括学院层面和专业层面的规章制度。 | 查阅规章制度建设,注重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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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教学档案 管理(4分) | 近三年教学安排表、试卷材料、毕业设计等资料存放完整、清楚、规范。 | 查阅存档的规范性以及档案材料的正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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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质量监控 (2分) | 建立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严格实施,重视反馈和整改。学院听课工作领导小组有详实的听课计划;每年每人至少听课10次,并及时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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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专业负责人制度(2分) | 有明确的专业负责人,责任与权力清楚、统一,并发挥了专业负责人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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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生专业咨询机制(2分) | 具有指导学生专业发展的有效机制。本科生导师制落实好,专人负责本科生专业咨询,效果好,受到学生欢迎。 | 结合汇报与学生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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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教风建设 (3分) | 〔21〕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3分) | 有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教师素质高,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教师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无教学事故,教学质量高。有师德师风团队及个人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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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学风 建设 (3分) | 〔22〕学习风气与遵纪情况(3分) | 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措施得力,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课外活动丰富,效果好,学风建设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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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特色 (6分) | 5.1 专业 特色 (6分) | 〔23〕专业特色(6分) | 本专业在办学方面有成功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专业特色凝练准确,有数据或者案例能够充分证明该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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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题及措施 (8分) | 6.1 问题及措施 (8分) | 〔24存在的问题(4分) | 能够准确找到制约专业建设的主要问题及形成这些问题的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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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主要措施(4分) |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体现在哪里,今后三至五年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改进。反映出持续改进机制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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