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身份信息修改须知

发布者:周晓宇发布时间:2021-03-19

一、政策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第三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

1. 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手写)一份,格式见附件。

2. 更改信息后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 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联系招生办公室获取)。

4. 户籍卡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 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联系学院获取,仅需复印封面与个人信息单页)。

6. 高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中已记录准考证号且与学信网记录一致的,则不需要准备)。

7. 户籍部门提供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或其他记录变更时间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户籍卡单页背面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已标注变动日期的,则不需要准备)。

如需修改身份证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8. 公民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要求县级以上公安局开具)。

以上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至邮箱:xjk@sdut.edu.cn,注明×××更改身份信息,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审查。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4周接收受理身份信息修改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鸿远楼西侧309室(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联系方式:0533-2780393。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个人身份信息的,须在学历电子注册前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教务处受理并核实学生提交材料,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变更。

2. 本须知适用于姓名、身份证号单改的情况,如双改或其他情形的,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 学生本人身份真实性声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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