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第三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
1. 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手写)一份,格式见附件。
2. 更改信息后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 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联系招生办公室获取)。
4. 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联系学院获取,仅需复印封面与个人信息单页)。
5. 高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中已记录准考证号且与学信网记录一致的,则不需要准备)。
6. 户籍材料(户口簿的户主页、索引页、个人页及户口变更页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涉及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明确变更日期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至邮箱:xjk@sdut.edu.cn,注明×××更改身份信息,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4周接收受理身份信息修改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鸿远楼西侧309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联系方式:0533-2780393。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个人身份信息的,须在学历电子注册前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教务处受理并核实学生提交材料,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变更。
2. 本须知适用于姓名、身份证号单改的情况,如双改或其他情形的,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咨询相关事宜。
3.特别注意:个人关键信息更改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附件 学生本人身份真实性声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