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17〕11 号)等文件要求,针对2021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申报要求进行补充说明。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两年以上授课经验;师德良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鼓励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领衔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课程负责人录制视频时长占课程总时长应不少于30%。
2.教学团队。根据教师的教学研究专长和特色,组建一支聚合课程教学、问题辅导、技术保障等力量,年龄职称专业分布合理、人员稳定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约3——5人,对在线开放课程有一定的了解并愿意积极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热心教学改革。
3.建设课程。在线开放课程适用于培养方案中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优先支持选课学生人数多、适宜采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的课程;优先支持具有较好的前期建设与工作基础的课程,如混合式教学改革验收优秀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及依托教学改革项目的课程;优先支持融入课程思政育人理念,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教育有机融合的课程。
4.课程申报限制。根据山东省高校课程联盟通知,对于讲授内容基本相同、使用专业范围相近且省平台已上线达到5门的课程,不再接受申报新的课程。课程名单见《关于组织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2021年第1批课程上线的通知》(附件2)。
二、建设标准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内容包括课程资源、教学策略与设计、学习活动组织与管理、学习评价设计与实施、教学团队等五大部分。根据学科和课程内容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传播特点,注重课程的开放性、交互性。建设标准不低于《关于组织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2021年第1批课程上线的通知》(附件2)中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课程上线审核标准的要求。
三、支持措施
1.预算专项经费。学校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列入教学改革专项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2.提供应用平台。学校为所有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提供应用平台,并协调平台管理方,为所有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师团队上传课程全部内容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联系人:吕滋建 张鹤方 电话:2780031
附件2 关于组织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2021年第1批课程上线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