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第三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现就学历勘误流程做进一步说明:
1.不受理学历注册后因毕业生个人原因修改姓名及身份证号的相关申请。
2.在校期间修改身份信息,但未在学历注册前提供相关证明修改学信网身份信息且已完成学历注册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身份信息修改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确因学校原因登记错误的,经学校审核后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准备材料:
1.学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馆的专用章。
2.在校学籍档案表或相关学籍证明加盖档案馆的专用章。
3.带毕业证书编号的毕业生学历情况统计表或带毕业证书编号的其他材料加盖档案馆的专用章。
材料1-3联系学校档案馆查阅,地址: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图书馆一楼西侧,电话:0533-2780013。线上查档方式:https://dag.sdut.edu.cn/2022/0530/c4152a460656/page.htm
4.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2002年及以后入学)。
材料4联系招生办公室查阅,地址: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201室,电话:0533-2780673。
5.学生本人手写《学历勘误申请表》(见附件)。
6.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修改身份证号(含出生日期)的,需提供毕业前使用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一代身份证、或当年户口迁移证存根(户口迁入迁出证明由当年学校辖区派出所开具)、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期间身份证明、或记录个人身份信息的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等。
如果在校期间使用15位身份证号,学历勘误只能登记为15位。
以上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至邮箱:xjk@sdut.edu.cn,注明×××学历勘误申请,复印件送至教务处审核。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生提出学历勘误申请,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2.学校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3.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在学信网提交学历勘误申请,将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学历勘误流程结束。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每学期1-4周收集受理相关材料。
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鸿远楼西侧309室。
联系方式:0533-278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