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鲁理工大办发〔2021〕12 号)文件精神:教授、副教授均具有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义务;教授、副教授每年承担本科教学的最低课时要求为 32 学时。请各教学单位按教授、副教授所在学科、专业归属,认真梳理教授、副教授2023年度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严格落实本年度最低课时要求。
学校每年以学院为单位公布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并作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
联系人:戚老师 舒老师
联系电话:2789617(85617) 27(8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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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