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成绩证明相关办理流程

发布者:周晓宇发布时间:2023-11-20

一、成绩单打印

  1.在校生

方式一:学校在西校区1号教学楼、4号教学楼、大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东校区3号教学楼一楼大厅设置自助打印机,在校生可刷校园卡或输入账号密码(与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账号密码一致)自行打印,打印自带公章;

方式二: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成绩单,打印后到教务处加盖公章;

如需英文成绩单可自行翻译,打印后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2.毕业生

  教务处在学生毕业两年后成绩单归入学校档案馆,毕业三年内的学生成绩单直接到教务处打印(只提供中文版,如需英文版自行翻译),毕业时间超过三年的成绩单由学校档案馆负责出具(档案馆地址:图书馆一楼西侧,电话:0533-2780013,线上查档小程序:理工e档案),办理流程见表1。


               表1 毕业生成绩证明办理流程

二、平均学分绩点

  1.学校平均学分绩点采用五分制或百分制,换算办法: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五分制平均学分绩点+5)×10

  2.在校生平均学分绩点可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学生成绩总表打印,成绩单右下角提供参考平均学分绩点,也可自行计算;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点需根据成绩单自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3.平均学分绩点证明可到“教务处网站/学籍管理/文档下载”中下载平均学分绩点证明模版,据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自行打印,到教务处审核盖章,如需英文版可自行翻译

  4.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主修和辅修平均学分绩点分开计算;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鸿远楼309;

  电话:0533-2780393;

  邮箱:xjk@sdut.edu.cn。

四、其他

  1.本流程仅适用于普通本专科学生;

  2.成绩排名相关证明由学院负责出具,如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可携带相关证明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3.特殊需求成绩相关证明,可自行制作,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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