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鲁高教函〔2024〕7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 有意向的学院或单位可推荐申报1项,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4项参与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
2.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3. 各学院、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单位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学校。
(二)材料报送。
1. 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一式4份,附件1),推荐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装订在一起。其中3份将个人、团队及学院信息进行匿名处理,用于评审。同时上交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加盖公章并经学院领导签字)。
2. 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PDF格式扫描件电子文档;一式2份,其中一份将个人、团队及学院信息进行匿名处理,用于评审),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3. 拟申报单位应在3月1日下午17:00点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交鸿远楼309,电子版发送至sjk@sdut.edu.cn。
三、推荐评审专家。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需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评审专家参与相关评审工作。拟申报立项的学院,需推荐不少于3位专家,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实验教学中心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相关工作。请各单位于3月1日17:00前将拟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交鸿远楼309,电子版发送至sjk@sdut.edu.cn。
四、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强化数字赋能,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研究期为6个月。立项省级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
(四)结题验收。加强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审核,对明显偏离预期目标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予以取消。所有项目务必按期提交研究成果。
联系地址: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鸿远楼西侧309)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2782373
附件:1.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
2.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 推荐专家信息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