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校级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暨遴选省级实验教学研究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崔玉婷发布时间:2024-04-08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综合考虑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要求,2024年学校将立项支持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并遴选培育2025年度省级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为保证相关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 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2. 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3.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 每教学单位限报2项,每人限报1项。

2. 已获院级推荐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研究项目资格,且未获得省级立项的个人和团队,无需再次提交申报材料,自动获得校级立项资格。

3. 2020年和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未验收通过的本次不得申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 项目申报。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 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实验室建设实际,择优推荐2项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研究项目。推荐的项目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3. 审查审核。学院应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政治审查和真实性审核。

4. 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5. 项目立项。教务处将按照评审结果,择优立项30个校级实验教学研究项目,并从中遴选10项作为省级实验教学研究培育项目。

(四)建设管理

1. 根据“立项论证、合同管理、跟踪建设、严格验收、注重效益”的项目管理原则,采取申报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的方法建设。。

2.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申请验收时,应完成申报书的任务要求。验收合格后,按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同等对待。

3.项目批准后,给予经费支持。

(五)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1. 纸质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附件1,一式6份),推荐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装订在一起。其中5份将个人、团队及学院信息进行匿名处理,用于评审。同时上交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加盖公章并经学院领导签字)。
    2.
电子版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文档PDF格式,一式2份),其中1份将个人、团队及学院信息进行匿名处理,用于评审。项目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1份,领导签字盖章的PDF格式1)。

3. 拟申报单位应在426日下午1700点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sjk@sdut.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单位)+实验教学研究项目

二、2025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研究项目遴选培育

教务处在5月中旬之前,组织专家从以上申报项目中遴10项做为2025年度省级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待省教育厅启动省级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后,教务处将从10门培育项目中遴选部分项目组织申报。

三、其他

对于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验收和验收不通过者两年内不允许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将收回项目经费。


联系人:崔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2782373

电子邮箱:sjk@sdut.edu.cn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4.7



Copyright © 2018 山东理工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