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教务处将对2021年、2022年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为保证相关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1年未结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附件1)和2022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附件2)。
(二)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提交实验室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附件3)和支撑材料(项目、专著、论文、专利、奖励等)。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将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按照“年份-姓名-项目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sjk@sdut.edu.cn。
三、其他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验收和验收不通过者两年内不允许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将收回项目经费。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2782373
地址:鸿远楼西侧210房间
教务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