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校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丁作伟发布时间:2024-06-11


各学院、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执教能力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理工大党发〔2023〕77号),进一步加强各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评选2024年度校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目标明确,功能与定位符合学校相关要求,能够完成本通知所列建设任务制定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检测,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2.中心建设得到学院有力支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费投入,具有较为完备的工作基础设施和基本的教师培训条件,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中心的建设及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能力提升的政策举措,配套保障措施完备。

3.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顺畅,具有较为雄厚的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支持与研究团队有引领其他学院开展教师教学发展研究的能力。

4.中心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研究交流,在促进教师教学理念更新、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设任务

1.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指导基层教学组织确立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工作举措,督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加强专业建设,助力政产学研合作,择优推荐建设成效显著、成果丰富的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2.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督促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风,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改革专项的引领作用,遴选培育课程思政示范课,协助开展示范课观摩、教学工作坊等活动,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化行动。

3.开展教师教学培训。面向学院全体教师开展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掌握教育技术和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能力。

4.开展教学咨询服务。面向学院全体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满足学院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教学发展的需要。

5.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营造重视和研究教学的氛围,建设具有学院特色的教学文化,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6.开展教学能力评价。对全体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考核、检查、评估和交流,确保教学改革有成效,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7.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汇聚高水平师资和优质教学资源,健全共享机制,为学校开展师资培训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特色专业办学经验。

8.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承担教师教学培训、教学沙龙、咨询服务、改革研究等相关任务;开展中心建设实践研究,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三、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心需提交《山东理工大学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申报书》(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2.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出5个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

3.经公示后,发文公布校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名单。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理工大学校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申报书》(附件1)(5份纸质版),2024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鸿远楼三楼西侧317-1室。

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2日前,按照超星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上传《山东理工大学校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孙老师  卢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2781609  2782307  2782307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校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申报书

附件2:超星平台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4年6月11  

附件1-6.7.doc附件2-超星教师发展平台提交材料操作手册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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