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现就我校立项推荐和项目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4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4年新增高等学校高质量师范教育模式研究与实践、高等学校完善实习实践制度研究与实践、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教学研究与实践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2024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根据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简称“111”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不再另设其他选题。
二、申报数量
(一)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计划组织50-55项进行申报遴选,择优推荐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8项、重点项目6项以及专项支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学校重点规划项目(I类项目):结合《立项参考指南》,组织学校重点规划课题(培育标志性教学成果)5项左右申报重点项目,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可以提交申报题目和研究的主要内容,供学校统筹时参考;
2.按学院贡献限项分配项目(II类项目):按各学院“折合专任教师数”比例,组织46项左右课题进行申报(附件2);折合专任教师数=实有专任教师数+(国一流专业建设点数+通过认证专业数+国一流课程数+最近一届省本科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数)×20+(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数+省一流课程数+最近一届省本科教学成果二等奖数)×10;
3.多单位共享限项分配项目(III类项目):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院(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中心)、图书馆、齐文化研究院等共享3项左右课题进行申报。
(二)教指委推荐申报项目:为更好发挥“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专业类教指委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请各单位积极联系专业类教指委,争取通过此渠道进行申报,不占学院申报限额。
(三)高等教育共同体推荐申报项目:为支持山东现代农业、医养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等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每个高等教育共同体可从本共同体成员单位中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四)招生命题教师专项支持项目:为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具备申报资格的高校可申报《立项参考指南》中的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2项,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我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三)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超过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不符合“5年内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条件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
(四)其他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时间安排
11月10日前,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单位本科教学情况,研究并确定申报选题和团队,组织填写《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每个学院推荐3-5名熟悉本科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专家,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2名。由教学工作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书》和支撑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将个人及团队信息进行匿名处理,用于评审);《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 jxyjk@sdut.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学院(单位)名称+2024省教改。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附件4和附件5,报送鸿远楼三楼西侧316室。
11月11日-15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11月16日-20日,拟推荐项目修改完善,完成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
五、项目管理
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根据通知要求,现在对2021-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未结项省级教改项目另行通知),主要检查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项目研究成果与实施成效、监督评价等情况,并拟于11月下旬组织一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结题验收时,应提交相应可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比如:
(1)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立项为重点项目、重大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相关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立项为面上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
(2)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高水平课程等。
(3)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省类学生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请各项目主持人于11月18日之前登录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提交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6和附件7。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将责令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和学校配套支持经费。
联系人:范家辉
电话:2786607
邮箱:jxyjk@sdut.edu.cn
附件:
附件1. 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pdf
附件3. 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4. 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7. 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