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学校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秦洁发布时间:2025-09-30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3校级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学校集中结题验收工作,推动研究成果有效转化为教学实践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学校集中结题验收的项目范围为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揭榜挂帅”和重点课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须组织课题组成员认真总结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其中,设有子课题的项目,《结题报告》应按照“总—分—总”的结构,系统阐述项目整体及各子课题的研究成果。

2.专家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项目负责人须就项目的立项背景、研究目标、实施方案、主要成果及成效等进行现场汇报(“揭榜挂帅”项目汇报时长6–10分钟,重点项目不超过6分钟)。设有子课题的项目,汇报内容应涵盖各子课题成果,子课题负责人可作补充说明。专家将围绕项目解决方案、创新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提问,并综合审议确定拟同意结题的项目名单。

三、结题条件

项目须完成《山东理工大学校级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研究目标与实施方案,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在研究实践中取得实质性进展,并产生明显的改革成效。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集中结题的项目,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具体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0月12日前,将《结题报告》电子版以“项目名称+2023年度校级教改学校集中验收”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xyjk@sdut.edu.cn。

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范家辉

联系电话:2786607

附件1.学校集中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2.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 学校集中验收项目名单.xlsx

附件2: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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