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山东理工大学本科实验班实施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2〕17号)》《山东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教务函〔2023〕11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班、微专业建设报告撰写与提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告内容
1. 实验班建设报告:重点围绕本年度实验班人才培养模式与成效、学生管理情况、特色做法与经验进行总结,对在校生与毕业生发展开展跟踪调查和对比分析,并说明资源建设条件、校企合作进展、现存问题及后续改进措施。
2. 微专业建设报告:重点围绕本年度微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成效、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特色做法与经验进行总结,突出实践环节与应用能力培养,并说明资源建设条件、校企合作进展、现存问题及后续改进措施。
二、上报要求
1. 上报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9日12:00。
2. 格式与报送:报告须同时提交PDF和WORD两种格式,以“学院名称+实验班/微专业名称+建设报告”形式命名(不加“+”号),发送至教务处质量科邮箱:zlglk@sdut.edu.cn。具体排版格式请参照附件《排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