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观灿发布时间:2026-04-02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2025-2026学年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实习数据和实习培养方案都需要按照平台要求进行上报格式要求请参照(附件1.实习上报数据模板;附件2.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平合查阅)。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和时间。

请登录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根据操作指南,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

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上学期(2025年81日—2026年131日)的实习数据填报,后续数据结合工作实际须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实习数据填报。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学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的重要参考。平台将陆续上线实习数据分析、数据填报进展统计和监管等功能,新增实习信息共享等模块,为加强实习工作提供更多支撑。

、相关技术支持

(一)我校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简称校友邦平台)已升级具备“实习上报”功能,2025-2026学年上学期(2025年81日—2026年131日)所有的实习教学安排都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准确完整填报的前提下学院管理员可利用校友邦平台导出实习数据进行上传。方法:登录“校友邦”,选择“数据中心--“实习上报”模块,选择本学院全部专业,选择相应的年份、月份,数据列表上方选择“全选”,选择“导出实习上报明细”,可得到文件<实习上报明细.xlsx>,此文件内包含sheet1(实习原始数据)和模板说明两个表。检查无误后,再上报到“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如果学院2025-2026学年上学期(2025年81日—2026年131日)的实习教学没有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填报,则需要学院按照实习上报数据模板(附件1)的要求整理数据,再上报到“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四、强调事项

(一)确定专人负责。原则上由各学院实践教学秘书负责此项工作。人员有变化的,请向教务处报告更换数据上报负责人信息

(二)保证数据质量。加强数据统筹与管理,及时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错报。

(三)确保定期上传:

各学院最晚于每月15号之前上报完成上个月结束的实习数据,以后逐月更新上传数据后,平台会对新增数据进行自动校验,对未通过平台核验的数据要及时修正(有错误提示),保证数据有效性。

(四)国家数据采集相关表格数据将从“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直接提取,并对全年上报数据进行监测、评价和反馈。

(五)为更好的完成此次实习数据上报工作,特邀请校友邦工程师4月3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做线上技术培训,请各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专业实习负责人,教学秘书按时参会。#腾讯会议402-391-815

 

附件: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相关附件.rar

 

联系地址: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科(鸿远楼西侧309)

联系人:陈观灿、崔玉婷

电话:2782373

教务处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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