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推荐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者:苑城玮发布时间:2026-11-07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6〕21号)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推荐和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

2026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6年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思想专题教学讲义融入专业课程研究与实践”(M类)、“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F05)等选题,具体见《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

2026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三类。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经所在学校、高等教育共同体、新工科服务产业发展联盟等按程序推荐申报。

二、申报数量

(一)总体安排

2026年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目前申报限额尚未下达,待限额文件发布后,学校将结合限额总量统筹确定全校推荐申报规模,择优遴选推荐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制定各学院(单位)名额分配方案。

(二)招生考试专项支持项目(L类)

近5年内参与过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或其他重大专项工作的我校教师,可申报“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2项,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三)有关专项

“三进”外语教学改革、数学课程教学改革、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专业通识课程与题库体系建设、外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人工智能赋能新文科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专项,我校可按相应选题分别申报不占限额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各2项,具体选题见《立项参考指南》P、N、Q、R、T类。

(四)高校劳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支持项目(S类)

我校可申报“高校劳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支持项目”重大专项、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各1项,研究周期为1年,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五)国家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

学校推荐限额依据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本科)获奖数量确定,可推荐1项。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主持人的,其数量不超过本校推荐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

(一)项目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限1名,须为我校在岗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专任教师近3学年(2023年9月至2026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生至少开设1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学时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学时要求。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5年;重大专项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L类“专项支持项目”主持人,除符合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还须近5年内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或参与过其他重大专项工作,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项目组成员

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开展协同创新。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兼职教师,也可来自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申报限制

1.申报人仅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1项;主持的省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2.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多个类别。

3.学院、部门行政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的数量,不超过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的数量,不超过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校级领导干部不得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

4.已列入思政课省级教改项目的,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不满足L类专项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该类项目。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

各学院(单位)要组织申报教师认真研读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文件,立足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审慎确定申报选题、组建研究团队,并对照申报要求与条件开展项目形式审查。于11月16日17时前将《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cel,以“学院(单位)名称+2026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命名,发送至jxyjk@sdut.edu.cn;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发展科(鸿远楼三楼西316-1室)。

(二)平台填报

各学院(单位)组织项目主持人填写《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于11月17日24时前登录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申报网络平台(网址另行通知),完成项目填报,提交实名版(命名格式为“类别-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匿名版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公示及系统填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名单进行公示。拟推荐项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系统填报。

五、项目管理

(一)研究周期

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4年,S类专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过程管理

学校对在建教改项目开展检查和验收,主要检查项目年度进展、项目研究成果与实施成效、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主持人应于11月13日下午6点前登录“教改系统”提交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4、附件5。

(三)结题要求

结题验收应提交可代表本项目、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面上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期刊不限。

2.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以及高水平课程等。

3.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和学校配套支持经费。

 

联系人:苑城玮 秦洁

电话:2780378 2780561

邮箱:jxyjk@sdut.edu.cn 


附件1: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doc

附件2: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 山东省本科高校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附件5: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教务处

2026年11月7日


Copyright © 2026 山东理工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