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届毕业生核对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学分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部发布时间:2021-03-16


各学院:

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已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确保学院上报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标准的准确性,针对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变化,现组织学院与学生开展核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说明

(一)创新创业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务函﹝2016﹞124号)文件,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单独设置了“创新创业模块。模块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如《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两部分,课程性质为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模块课程详细说明见《关于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模块有关要求的说明》(附件1)。

(二)公选课

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如《中国传统文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及学生自选的公选课,课程性质为公选课。

二、相关工作

1.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告知学生创新创业与公选课应修学分。

2.学院核对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与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中的必修课程的课程性质是否为创新创业与公选课,不一致的根据《山东理工大学课程性质修改申请审批流程》(附件2)提交修改申请。

3.学生查询个人成绩,根据学院下发的应修学分核查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关通知选课修读。

三、毕业资格审核

毕业资格审核中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包含必修、选修及实践等课程性质)均须达到毕业要求。多修读的创新创业学分可替代公选课学分,不需要申请课程性质修改,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附件:1.关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模块有关要求的说明.docx

           2.山东理工大学课程性质修改申请审批流程.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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