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落实2023年度教师国内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22〕132 号)及《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64 号)要求,教务处会同人力资源处审核通过了2023下半年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教师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教师下载并签订“山东理工大学教师进修助课协议书”(附件2) 或“山东理工大学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协议书”(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实践锻炼协议书”(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携进修学校或实践单位邀请函(或接收函)于2023年6月15日(第十七周周四)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实践锻炼协议书交至教师教育学院,鸿远楼东102)。
2.教师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期间不承担教学任务,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外出教师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验收,并提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发至jwcjsfzzx@zb.shandong.cn,教务处将随机参与验收汇报,相关材料(材料内容详见协议书第2页)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鸿远楼西侧317-1)
联系人:孙老师 卢老师
联系电话:2782307(82307)
附件: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