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驻淄高校 第二批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刘焕亭发布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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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对驻淄高校第二批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驻淄高校第二批品牌专业山东理工大学立项建设专业:机械电子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

二、检查评估内容

依据《驻淄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对品牌专业建设目标、实施方案、建设进度、资金投入、预期绩效等内容进行检查评估,参照《通知》(见附件1)要求。

    三、检查评估安排

(一)院系自查。由立项专业所在院系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有建设过程、具体建设成果、完成情况等表述,有翔实数据支撑,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认真填写《驻淄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见附件2)。

(二)学校自评。学校在院系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建设情况自评,客观评估各立项专业的建设进度及预期效果,重点对专业对接区域产业发展、提升毕业生留淄率、建设经费投入等情况进行评估。

(三)市级评估。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各高校提报的绩效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检查评估,并视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四、检查评估结果

  检查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3个等次。

(一)合格。对于工作进度和建设效果符合预期的,评定为 合格。

(二)限期整改。对工作进度慢、建设效果差的品牌专业,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学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三)不合格。对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品牌专业,将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品牌专业建设工作,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建设。

(二)按期提报。相关专业于2023年7月9日前,将《驻淄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版(Word和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版)和纸质一份教务处316

(三)加快推进。各专业要以此次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加快推进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进度,全面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电话:2786607

邮箱:jxyjk@sdut.edu.cn

 

附件1: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驻淄高校第二批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pdf

附件2:驻淄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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