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微专业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志雯发布时间:2025-06-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微专业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 拟新开设微专业:从未开设过的微专业需申报立项。提交材料包括:申报书、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汇总表。

2. 停办后重新开设微专业2024-2025学年以前开设过但已停办一年及以上的微专业需重新申报立项,提交材料包括:申报书、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汇总表。

3. 继续开设微专业:2024-2025学年已开设、2024年底验收合格并在2025-2026学年拟继续招生的微专业,无需申报立项,仅提交招生材料: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汇总表。

二、立项条件

微专业建设应聚集学生职业发展需要,对接重点产业领域,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深化产教整合,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1. 依托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培养目标精准,培养模式灵活,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最新发展和响应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2. 具有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一般设置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815学分,工科类、艺体类微专业应包含实践类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

3. 微专业应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职教融通的课程体系,开放课堂,开发基于真实场景的实践项目。

4. 微专业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以及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5. 责任学院和参与单位需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提供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的支持与保障。

6. 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领域的微专业予以优先开设。

三、立项流程

相关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审批,对符合立项条件的微专业予以立项并进行公示。立项后各学院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微专业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学校对立项后1年内未实际开班的微专业作撤销立项处理。

四、提交材料

相关学院于2025619日之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glk@sdut.edu.cn


1.申报书(附件1):word电子版+pdf签字盖章版。

2.招生简章(附件2):word电子版。

3.培养方案(附件3):word电子版。

4.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

文件命名要求:

单个文件命名格式:XX学院XX微专业申报书/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汇总表。

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后命名格式:XX学院XX微专业申报材料。


联 系 人:朱志雯   

联系电话:2781967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微专业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微专业招生简章.docx

附件3:微专业培养方案.docx

附件4:2025-2026学年微专业立项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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