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本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秦洁发布时间:2025-08-12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1号)要求,现开展我校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本科)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一)本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第十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推荐限额是22项。

(二)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与评选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24〕54 号,附件1)文件要求:获得校级特等奖的教学成果直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资格;近2届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在整合优化的基础上,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要求重新撰写申请材料,按照学校申报限额和校级特等奖数量的差值,进行遴选推荐。目前,学校30项培育成果中,8项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直接获得省奖推荐资格,剩余22项(附件2)培育成果需要进行遴选推荐。

二、遴选方案

(一)遴选要求

我校需要参加遴选推荐的各项培育成果需做不超过5分钟的PPT进行现场汇报答辩,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8:30;地点:鸿远楼912第一会议室。

(二)遴选方式

校内外专家参照成果奖评审要求,查阅遴选材料、听取现场汇报后对培育成果奖进行遴选排序

三、其他要求

参加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保持手机静音,随意走动离场

联系人:范家辉

电话:278660786607)

邮箱:jxyjk@sdut.edu.cn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与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 参加遴选推荐的成果名单

 

 

     教务处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与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 省教学成果奖培育成果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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